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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不去 法律问题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法律分析:

首次贷款的话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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