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民死亡的,应在一个月内注销户口。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