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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定罪比较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一、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怎样的区别

1、在犯罪的客体方面,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同时侵犯了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则是单一客体,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2、在犯罪的客观方面,集资诈骗罪中,行为人必须以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的诈骗方法,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不以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而且行为人通常在吸收存款或者募集资金时,虽有可能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的行为,但不会遮掩其盈利的主观意图。

3、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募集的资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目的则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筹集资金,进行赢利,在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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