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判决书是否送达被害人

刑事判决书是否送达被害人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法律分析:法律明文规定,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被害人。不送达被害人的,被害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向提出异议。公开宣判的,应该当场送达当事人及当事人的代理人。定期宣判的,应该送达当事人及代理人。实践中非当庭宣判的,一般是电话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去“领取”判决书。刑事案件的判决书还要寄送被告人的户籍地派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