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武汉市社会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武汉市实行了生育保险制度,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指在享受生育保险措施的同时,给予劳动妇女的一次性补助,用于弥补分娩期间及产后治疗的费用,鼓励生育。根据2018年12月武汉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分娩补助和生育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汉市常住户籍夫妻生育一孩可获得2000元的生育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家庭还可以获得生育保险分娩补助、产前检查补贴以及住院生活费等福利。需要注意的是,要想获得生育津贴,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例如,孕妇需在当地参加生育保险超过一年,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应当为常住户籍;未享受其他社会稳定补助,如住房补贴、医疗救助补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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