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在合同上写转让费,但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一般情况下,转让合同应当写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基本信息,转让标的物的基本信息,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交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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