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不要抚养费,对于一方不要抚养费的情况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一、女方怀孕男方不管怎么办
女方怀孕男方不管,可尝试进行调解或协商。双方感情破裂,经协调仍无法挽回的,可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若双方为夫妻关系
1、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问题
女方可以主张离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2、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关于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若双方并非夫妻关系
1、关于该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可以向男方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2、关于该非婚生子女应如何上户口的问题
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但需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具体的缴纳标准可以到计生委网站查询页或到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咨询。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材料包括:
1)一般情况下要出生医学证明、母亲身份证、户口簿。
2)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孩子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3)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3、关于情侣分手时存在的经济纠纷问题
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进行起诉,由判决是否返还。
一般情况下分手后钱是应该偿还的,视这个赠与行为的性质而定: 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若数额较大,应予返还;若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应予返还。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起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诉的一方向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总之,男女双方基于自愿的基础上发生关系后怀孕,但是双方没有结婚的打算,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允许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结不结婚和谁结婚这些都是个人选择,不能因为怀孕而逼迫他人结婚,男方不管女方怀孕,那么女方可以先把孩子生下来或者打掉,然后把这其中的费用罗列出来,去起诉男方申请赔偿。
二、口头说不要抚养费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说不要抚养费算数,但约束力不强,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又无法举证的,则很难认定约定的法律效力。
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就抚养费的给付达成一致的意见,口头约定虽然有效,但毕竟没有记载,容易产生变数,而且也不利于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三、放弃孩子抚养费,还可以要回吗
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是可以索要抚养费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特别是在承担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情况恶化、孩子的生活开支急剧增加等情况下,索要抚养费是理所应当的。
同时法律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由于子女是未成年人,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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