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工资待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疾病救济费。
3、医疗待遇。
4、补充医疗保险
劳动者非因工负伤能否解除合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非因工伤需要治疗的,治疗结束后不能胜任原工作,经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支付一个月工资后作为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职期间,非因工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解除合同的。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工资怎么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若为用人单位责任迫使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非因工负伤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非因工负伤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非因工负伤,但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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