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已经购买保险的,可以进行理赔,若是理赔和实际赔付有差距的,可以先协商,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协商不成向起诉,由进行判决。
一、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步骤
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流程如下:
(1)第一时间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提起民事诉讼。
(7)保险理赔。交通事故的责任明确后,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当然,也可以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联系保险理赔员,或者向起诉时,同时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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