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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保险公司赔偿后个人是否还需要另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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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全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则需要根据赔偿数额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负全责者承担。如果还投了其他的商业险,则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承担。法律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拿走保险金,保险公司还要赔偿第三人。被保险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投保了责任保险(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向该第三者赔偿之前,不得把保险金给被保险人。将保险金给了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仍要赔偿第三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保险公司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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