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违章行政处罚时效多久
1、交通违章行政处罚时效为两年。超过2年未发现的,对违章行为不再给予处罚。被处罚人不服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机关或者上一级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 交通违章罚款如何缴纳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交通违章人,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3、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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