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确定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若履行地点未约定或不明确,货币给付争议以接收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不动产交付争议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约定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和最高人民解释。
法律分析
一、公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二、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五条票据纠纷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六条公司纠纷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公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管辖。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对于货币纠纷,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对于不动产纠纷,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若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约定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以上是对公司合同纠纷管辖地的一般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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