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起到以下作用:
(一)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二)监督、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沟通的桥梁。
一、小区业主知情权包括哪些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3)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4)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5)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除了上述规定的权利以外,业主作为消费者理所应当的享有消费者的知情权。业主的知情权主要包括:
(6)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了解;
(7)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主公约进行了解;
(8)业主有权/对每个月的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了解;
(9)业主有权对住宅小区(大厦)内的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故进行了解;
(10)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内容的重大调整、修改进行了解;
(11)业主有权对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解;
(12)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的投诉情况进行了解。
二、业主对物业管理有什么权利
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权利:
(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物业服务合同要全体业主签吗
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全体业主签。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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