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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3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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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34条规定如下: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章作业造成的后果是什么?

1、极易发生工伤事故,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设备的损失,甚至与付出生命;2、破坏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3、造成自己和其他员工的心理恐慌,在企业里工作没有安全感;4、发生重特大事故,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削弱了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

以上就是对刑法第134条规定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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