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理赔金额的30%会调查。理赔金额过大对超过一定赔付金额的大案件,尤其是在前两种情况同时存在的时候下,保险公司还会从财务负债情况着手,去核查投保动机。
现场勘查情况、加重对方责任,但被保人同时需承担因迟缓报案而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但并未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核实保险事故的性质。
事实上,保险理赔调查是一个耗时、耗力、耗钱的过程,保险公司也得考虑好成本。一般对于理赔金额小、投保时间长、事实清晰,且符合保险责任的案件,就直接赔付了。但如果理赔审核人员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可能就会启动调查。
通常,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很大可能是要被调查的:
1、理赔金额过大:几千元、几万元的理赔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花人力、物力去调查,但是一次性理赔几十万及以上,这样的大额理赔金,调查逃不了的。
2、很短时间就出险:比如等待期刚过去,就立马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怀疑是不是有带病投保的可能。
3、保险事故有疑点:比如恰好在等待期一过就理赔,理赔金额还很高,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很难不引起保险理赔人员的关注。除此之外,意外险和寿险也很受关注,尤其是非正常死亡事件。
4、理赔资料伪造:如果理赔的资料有涂改、模糊不清,又补不上更清晰完整的资料,也要注意,保险公司可能会觉得有骗保嫌疑,也会查。
5、短时间内集中投保:如果短时间内买了很多份保险,尤其是带身故的保险,保险公司会调查其购买动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再保险,并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
第一百一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本法规定,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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