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年假和加班费的结算方法及计算公式。离职时,未休年假按照已工作时间折算并支付工资报酬。已安排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天数不扣回。加班费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年假计算公式包括新入职员工的年休假、离职时的年休假和未安排法定年休假的报酬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
一、离职时年假和加班费如何结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加班费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结算。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年假的计算公式
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x200%x应休天数
拓展延伸
离职后的年假和加班费如何申请和计算?
离职后的年假和加班费申请和计算方式如下:在离职前,您可以向雇主提交年假和加班费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如加班记录和年假余额。雇主将根据公司和劳动法规定,计算您应得的年假和加班费。通常,年假会根据您的工作年限和年假进行计算,而加班费会根据您的加班时数和加班工资率进行计算。一旦计算完成,雇主会与您协商结算方式,可能是一次性支付或与最后的工资一起支付。确保在离职前与雇主沟通,并了解公司的和程序,以确保您能够获得应有的年假和加班费。
结语
离职时的年假和加班费结算需要根据劳动法规定和公司进行计算。在离职前,您应向雇主提交相关申请和支持文件,并与雇主协商结算方式。确保在离职前了解公司和程序,以确保您能够获得应有的年假和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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