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医保统筹支付
即社保给报销的部分,主要包括:
极少数门诊费用;
住院治疗的医疗费;
特殊门诊费用,比如癌症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
急诊抢救后收入院的病人,住院前留观7天内的费用。
2.其他支付
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门诊大额、退休补充、残军补助、单位补充(原公疗)等基金或资金支付的金额。
3.个人账户支付
即用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费用,包括:
定点药店买药、门、急诊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报销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医保报销范围内,按比例应该个人自负的费用。
4.个人现金支付
即自己需要现金结账的总金额,可细分为“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1)个人自付
这一部分又可分为两部分,包括分类自付、自付。
分类自付
即社保可报销范围内需要自付的部分。
社保可报销范围通常指甲类药、乙类药,但并不能全额报销。
按规定,个人需承担一部分,比如乙类药品或乙类医疗服务项目,社保只能报销70%,个人要自己负担30%。
这部分钱,同样需要自己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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