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债权不能申报,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不能申报,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不能申报。上述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裁定不予确认。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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