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之诉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吗
确认之诉不能进入执行程序。
理由如下:
人民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由此看出,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要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明确。
所谓给付内容,就是指法律文书中确定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一定的财物或者完成一定的行为如偿还借款,继续履行合同等。而确认之诉是请求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法律关系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确认,并不需要裁判一方为一定的给付行为。结合该案调解内容,只是确认工程款为原告雷某、邓某、被告邓某乙所有,属于确认之诉并没有给付内容的请求。因此,并无强制执行的法律效果。
无给付内容的确权判决,因其判决无执行性。当事人以确权判决申请执行,应不予受理,不能进入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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