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银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你小姨和其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就还贷部分,应以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房子归哪一方所有,享有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与另一方补偿,至于还贷部分,应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应由谁继续承担。后房子被抵押出去,应结合抵押借贷的用途,若用于共同生活,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夫妻共同承担,若不用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无需夫妻共同承担,具体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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