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一、民法典合同编5条释义
该条规定的是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开发商延期交付商品房怎么处理
开发商延期交付商品房,购房人首先可以进行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如果仍然没有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三、失去了解除权的原因是什么?
失去解除权的原因是当事人逾期不行使解除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四、租赁合同的解除权有哪些要求
租赁合同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应当具备的要求如下:
1、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
2、符合法律规定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等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3、在约定的时间或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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