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不可以的。
以贵州省为例,依据《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拥有汽车、移动电话、摩托车、空调、计算机等高档消费品的;人均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的。购买商品房或者自建楼房未满5年的;异地购房入户未满5年的;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并且有劳动能力,不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或者一年内2次推荐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的;违反计划生育未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的;有、吸毒等违法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来源有其他渠道,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
【法律依据】:
《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拥有汽车、移动电话、摩托车、空调、计算机等高档消费品的;人均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的。购买商品房或者自建楼房未满5年的;异地购房入户未满5年的;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并且有劳动能力,不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或者一年内2次推荐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的;违反计划生育未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的;有、吸毒等违法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来源有其他渠道,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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