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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由劳动仲裁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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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如果对死者是否属于工伤死亡,属于工伤死亡的对于单位及工伤保险的赔偿没有异议,不需要申请仲裁。

2,仲裁是双方无法对劳动关系有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3,如果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死亡,或者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突然疾病在48小时去世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单位对劳动者家属进行赔偿。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工伤吗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工伤。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工伤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突发疾病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发生;(2)突发疾病包括各种疾病,这些疾病可以与工作原因没有任何关系;(3)必须因突发疾病当场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死亡的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工伤死亡认定条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死亡认定,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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