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人民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