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犯罪构成:犯罪客体是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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