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未成年工。不满十六周岁的是童工。
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三条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城市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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