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分、州、市人民和省级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
立案侦查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分、州、市人民和省级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基层人民和分、州、市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侦查羁押的期限是多久
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如:(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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