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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错误的执法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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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治安处罚程序:①立案:受理治安案件要先立案。②传唤。机关对 违反治安管理 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 无正当理由 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机关可以强制传唤。③讯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机关的讯问。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④取证。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⑤裁决。经讯问查证,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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