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除外),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 (三)毕业时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详见下文),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四)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五)必须落实具体工作单位并与基层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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