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收买情报罪的主要要点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客体是情报的安全和国防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收买军事情报、国家情报的行为。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为境外收买情报罪:
(一)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情报的安全和国防安全;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收买军事情报、国家情报的行为。
拓展延伸
境外情报收购罪的构成要素及法律适用
境外情报收购罪是指在国外非法获取、购买、接收或者索取情报信息,用于损害、利益或者其他不法目的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素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行为,即明知情报来源非法且具有明显危害性的情况下,以非法手段获取、购买、接收或者索取情报信息。对于境外情报收购罪的法律适用,各国法律体系存在差异,但普遍要求依法追究犯罪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刑事制裁措施。此类罪行的打击与国际合作密切相关,各国应加强情报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境外情报收购罪的威胁。
结语
境外收买情报罪是指在国外非法获取、购买、接收或索取情报信息,用于损害、利益或其他不法目的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客体是情报的安全和国防安全,以及行为人非法收买军事情报、国家情报的行为。对于这类罪行的打击,各国应加强情报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境外情报收购罪的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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