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拒绝的保险索赔可能是由于索赔材料不全或不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等原因。当遇到这种情况时,索赔人需认真核对自己的保险合同和索赔材料,并根据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进行合理的申诉和解决。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三十七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出理赔申请,保险人应当及时受理,必要时进行查勘;对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不予赔偿,并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2.《民法典》第七十:“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请求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约定仲裁条款,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法律规定提示我们,保险索赔是一种契约行为,双方需共同遵守保险合同规定和法律规定。当索赔遇到拒绝时,应当对保险合同和索赔材料进行核对和完善,并通过适当的途径进行申诉或调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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