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可以通过以下四个要件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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