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权因为产权人死亡而产生继承,如果需要过户,可以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不需要过户,则无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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