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欠钱不还,可采取三种措施:1、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向起诉,申请支付令要求支付工资。
法律分析
包工头欠钱不还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向企业所在地人民起诉。如果只有欠工资的事实的,可以向申请支付令,要求支付工资。
拓展延伸
包工头拖欠工程款未偿还,如何保障工益并追回欠款?
在面对包工头拖欠工程款未偿还的情况下,保障工益并追回欠款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工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工资单等,以证明欠款事实。其次,可以通过与包工头进行协商,寻求和解或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协商无果,工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工人应充分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证据并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一旦获得判决或仲裁决定,工人可以执行判决,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追回欠款。综上所述,通过合理的策略和法律手段,工人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并追回欠款。
结语
通过投诉举报、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途径,工人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并追回欠款。工人应收集证据并与包工头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法律援助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工人应积极配合律师,并执行判决以追回欠款。通过合理策略和法律手段,工人有望实现权益保障和欠款追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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