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聚众淫乱罪的认定:
(一)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并且希望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三)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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