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买房过户原房主不配合过户,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函,要求对方尽快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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