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不同领域的税点有按照不同规定,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企业所得税等。起征点以下的收入不需要纳税,而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则需要按照全部课税对象纳税。计算公式为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点。
法律分析
起征点,也称为“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如果收入未达到起征点,低收入者将不纳税,而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则需要按照全部课税对象纳税。
计算公式如下: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税点);即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点。
不同领域的税点有按照不同规定:
1、按销售收入17%、3%(此为流转税,分别适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2、城建税按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结语
不同领域的税点有按照不同规定,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如果收入未达到起征点,低收入者将不纳税,而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则需要按照全部课税对象纳税。计算公式为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五条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条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五条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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