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驾驶证被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重新申请驾驶证时,需提交相关证明到原车管所,并按照准驾车型规定重新申请。不满一年未换证、超过一年未提交身体证明、死亡、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等情况会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可恢复驾驶资格,但需考试或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同时,有违法行为或未处理交通事故记录的,需先处理完毕后方可申请驾驶证。
法律分析
驾驶人驾驶证被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重新申请驾驶证时,驾驶人应持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和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提交的证明、凭证,到原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住址所属车管所分所,按照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的规定,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还未换证的,60岁以上或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需要提交身体证明超出一年还未提交的,或者是因为驾驶员死亡、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的,都会有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况发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死亡的;(二)提出注销申请的;(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有第一款第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驾驶人的驾驶证被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对于不同情况下的重新申请,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和凭证,并前往原驾驶证所属车管所分所办理。对于超过有效期一年未换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驾驶证可能会被注销。被注销的驾驶证可以通过合格参加考试或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恢复驾驶资格。同时,重新申请驾驶证时,还需处理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记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车辆管理所有权注销驾驶证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学习记录无效,重新参加审验学习,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他人实施前两款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二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八十三条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驾驶证核发及相关业务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
(一)涉嫌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
(二)涉嫌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
(三)涉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四)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存在短期内频繁补换领、转出转入驾驶证等异常情形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车辆管理所发现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办理驾驶证补证、换证等业务存在前款规定嫌疑情形的,应当转为现场办理,当场审查申请材料,及时开展调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八十二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将聘用的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督促及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辖区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输企业通报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和交通事故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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