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主旨是指出职务侵占罪的侵占对象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并对不同数额的侵占行为进行了刑罚规定。同时,文章还提及了国有单位人员和从事公务人员的侵占行为也受到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此外,文章还提及了犯罪预备的条件和法律依据。总之,文章概括了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刑罚规定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职务侵占罪的侵占对象需具备的属性有: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是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成立犯罪预备需具备的条件有:行为人还未开始实行犯罪,即预备行为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之前。行为人实施了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预备行为停顿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不是自发的停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结语
职务侵占罪的侵占对象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者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没收财产。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类似行为者将依法定罪处罚。预备犯需满足行为尚未实施,但已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并非自发停止。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对于预备犯,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犯罪行为涉及危害国家、社会秩序、财产和个利等,根据情节轻微危害不大者不视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