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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男方无财产,是否应得到赔偿?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可以通过协商或判决处理。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赔偿范围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财产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尊重当事人意愿。离婚时男方没有财产的女方也可获得赔偿。双方应先协商解决争议,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起诉,并严格执行判决。

法律分析

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没财产应该赔偿吗?

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需要双方充分的协商。夫妻结婚不管时间多长,在离婚的时候一定都是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若夫妻本身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其实不会有离婚分割财产的问题。但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共同所有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可以先协商分割。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起诉到,由依法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处理。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是什么?

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2.时间: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5.特别提醒:婚内损害赔偿不受保护。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的支持。

三、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没财产的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金额问题,双方需要先进行充分的协商去解决,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再通过到起诉的方式去解决。对于给出的判决结果,双方都应该严格的执行。

结语

离婚案件中,对于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没有财产的情况,可以通过充分协商来获得赔偿。在离婚时,夫妻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属,可以先协商分割,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诉诸。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构成法定条件,赔偿范围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等。离婚案件中,双方应充分协商解决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起诉并遵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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