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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过世财产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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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死亡,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一般是一人一半。分离出来的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用于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若第一顺序没人,则按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平均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分配如下:1、有遗嘱的按遗嘱来分配;2、没有遗嘱的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如下:1、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税局申请办理免税手续;3、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一方死亡分割名下财产,要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然后另一方再继承其遗产;分割出的一半加上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为死者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死亡,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一般是一人一半。分离出来的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用于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若第一顺序没人,则按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平均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分配如下:1、有遗嘱的按遗嘱来分配;2、没有遗嘱的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如下:1、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税局申请办理免税手续;3、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外,遗产分割时,应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然后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结果:1、夫妻一方去世前留有遗嘱的,则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予以继承。2、夫妻一方去世前未留有遗嘱的,则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及子女依法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当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值得注意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一、遗产继承的范围怎么确认?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4、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死亡,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一般是一人一半。分离出来的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用于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若第一顺序没人,则按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平均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分配如下:1、有遗嘱的按遗嘱来分配;2、没有遗嘱的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如下:1、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税局申请办理免税手续;3、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一方死亡分割名下财产,要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然后另一方再继承其遗产;分割出的一半加上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为死者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死亡,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一般是一人一半。分离出来的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用于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若第一顺序没人,则按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平均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分配如下:1、有遗嘱的按遗嘱来分配;2、没有遗嘱的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如下:1、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税局申请办理免税手续;3、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外,遗产分割时,应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然后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结果:1、夫妻一方去世前留有遗嘱的,则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予以继承。2、夫妻一方去世前未留有遗嘱的,则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及子女依法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当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值得注意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一、遗产继承的范围怎么确认?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4、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死亡,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一般是一人一半。分离出来的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用于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若第一顺序没人,则按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平均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分配如下:1、有遗嘱的按遗嘱来分配;2、没有遗嘱的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如下:1、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税局申请办理免税手续;3、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外,遗产分割时,应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然后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结果:1、夫妻一方去世前留有遗嘱的,则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予以继承。2、夫妻一方去世前未留有遗嘱的,则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及子女依法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当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值得注意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一、遗产继承的范围怎么确认?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4、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死亡,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一般是一人一半。分离出来的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用于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若第一顺序没人,则按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平均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分配如下:1、有遗嘱的按遗嘱来分配;2、没有遗嘱的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如下:1、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税局申请办理免税手续;3、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一方死亡分割名下财产,要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然后另一方再继承其遗产;分割出的一半加上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为死者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死亡,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一般是一人一半。分离出来的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用于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若第一顺序没人,则按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平均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种观点: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分配如下:1、有遗嘱的按遗嘱来分配;2、没有遗嘱的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如下:1、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税局申请办理免税手续;3、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外,遗产分割时,应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然后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结果:1、夫妻一方去世前留有遗嘱的,则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予以继承。2、夫妻一方去世前未留有遗嘱的,则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及子女依法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当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值得注意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一、遗产继承的范围怎么确认?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4、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第1种观点: 一方死亡的遗产是能够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来分配的。被继承人如果有遗嘱的,并且遗嘱是有效的,按照遗嘱内容分配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由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如果具有特殊情形的,对特殊情形的继承人少分或者多分,此时可以不均等分配。【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2种观点: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分配如下:1、有遗嘱的按遗嘱来分配;2、没有遗嘱的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如下:1、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税局申请办理免税手续;3、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死亡的手续应当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活着的一方的部分,然后剩余的部分按照遗产处理。如果死者留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2种观点: 一、夫妻一方离世,财产如何分配1、夫妻一方离世,财产如何分配,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婚后财产,在未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一半房产属于妻子或者丈夫的,另一半房产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如配偶、孩子及父母;(2)若该房屋为死亡一方的婚前财产,在死亡一方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都视为遗产,全部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3)在死亡的一方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遗嘱判定房产的归属。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有哪些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如下:1、夫妻均等分割原则;2、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4、协议优先原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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