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个体户给公司开票避税被发现会受到以下可能的处罚:1、税务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于违反税收法律、行规的纳税人可以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2、惩戒措施:税务机关可以对于涉嫌犯罪的纳税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3、信用记录受损:税务部门可以将涉嫌违法行为的信息纳入纳税信用记录中,对纳税人的信用评价产生不良影响;4、社会声誉受损:涉嫌违法行为的个体户在同行业、客户中的声誉可能会受到影响。个体户给公司开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完整、合法的税务资质:个体户需要在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获得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才能合法开具;2、实际提供劳务或者货物:个体户开具的必须是其实际提供的劳务或者货物,不能虚开或者涉嫌骗取税款;3、与公司签订合法合同:个体户与公司之间需要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务服务合同或者销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货物/劳务的具体内容;4、依法开具:个体户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开具,包括抬头、内容、金额、税率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真实、合法;5、遵守税法规定:个体户需要遵守税法规定,缴纳应纳税款并按时申报、缴纳税款,否则将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综上所述,个体户在给公司开具时,应当确保真实合法、符合税法规定的要求,避免涉嫌违法行为。同时,公司在与个体户合作时也应当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不要参与任何违法行为,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个体户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