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有贷款的房子在离婚时如何分配的情形,对于夫妻共同还贷或者是一方还贷,一方从是日常生活的具体支出的情形,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配时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是可以请求人民根据其实际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按揭房子在离婚之后的办理程序需要分两种情况:1、第一种情况是结婚前一方个人首付,但是却又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而且房子登记于首付款支付一方的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协议完成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一、按揭房子离婚后怎么办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二、夫妻离婚后按揭房是否该付款问题答疑网友提问:我爸爸和后妈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后妈付的首付,我爸爸付按揭款。现在闹离婚的话,这套房子的按揭还没付完,我爸爸可以不付款吗?如果不付款会怎么样?律师回答: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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