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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3异地就医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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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江西省慢性的病门诊报销,具体如下:1、慢性病起付标准;2、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3、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4、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5、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慢病办理流程:1、领取申请表:办理慢特病申请的省直医保患者至医保办领取《省直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鉴定(复审)申请表》;2、填写申请表:参保人员须准确填写申请病种,并请具有病种鉴定资质的医师按申请病种名称填写鉴定结论,同时签字盖章。(具体病种名称及鉴定医师见申请表)3、提交材料: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特病时,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已签字盖章的申请表、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鉴定标准对应的检验报告等相关支撑材料。4、申请生效:递交申报材料3-5个工作日后开始享受门诊特病待遇支付。5、病种复审:待遇期满的慢特病病种若需继续治疗请及时申请复审。6、变更定点: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可变更1次。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申请需要的材料:1、门诊慢慢特病申请所需材料:(1)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案前三页、相关病理检查报告单;(2)患者身份证复印件。2、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所需材料:(1)门诊收费票据;(2)门急诊费用清单或处方底方;(3)患者银行账户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4) 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综上所述,患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精神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员,或符合参保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疾病参保人员可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2种观点: 慢性疾病在门诊开药可以报销。慢性病门诊检查费和药费针对于所批准的相应慢性病是能够报销的。比如说冠心病拿治疗心脏供血抗凝降脂的药物和进行心电图等心脏相关检查是可以报销的。报销的比例按照国家甲乙丙类报销比例也就是90%,80%和70%的比例进行报销。上限一般来说普通的单病种可能是3000-5000块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报销条件有什么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第3种观点: 各地的门诊慢性病最新不同,一般规定如下:1.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2.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3.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4.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25种慢性病有: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疾病、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炎、结核病、肠粘连、脑血管意外回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肺源性**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心率失常、冠心病、帕金森氏病、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症、精神病、麻风病、红斑狼疮、慢性萎缩性胃炎、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盆腔炎等。流程:1、由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2、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专家委员会对慢性病的鉴定一个季度举办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承担。3、患者在指定的医院门诊部看病购药。4、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同时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清单》连带处方、、慢性病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一并存档。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慢性病报销时,每人最多可以申报三种慢性病。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建立健全慢性病病种处方管理制度(一)医疗机构。已纳入我市医保定点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原则上应为家庭签约责任医生。二级、三级医院根据专科建设实际需要,由医院医保科(办)确定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资格。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名单报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二)处方时限。纳入慢性病病种范围的病种,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放宽至12周。(三)风险控制。医生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要谨慎评估疾病风险,严格把握适应指征,明确告知申请患者慢性病连续处方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对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在其就诊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要求本人在处方申请栏上签字同意;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在其就诊时应由直系亲属或相关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在处方申请栏上签字同意。(四)处方调剂。患者可根据本人意愿向定点医疗机构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提出在其参保地(或长期居住地)统筹区内指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调剂使用慢性病连续处方。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应提供纸质慢性病连续处方(外配处方),并向参保地(或长期居住地)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相关处方明细。指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师受理慢性病连续处方(外配处方)调剂申请时,应核对患者相关就医凭证。患者应在前次同种慢性病处方剩余用药量不超过7日(含)内提出再次配药申请。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适反应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应要求其停止用药,及时到开具处方医生处复查就诊。(五)处方收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每次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时,只收取一次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第1种观点: 江西省慢性的病门诊报销,具体如下:1、慢性病起付标准;2、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3、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4、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5、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慢病办理流程:1、领取申请表:办理慢特病申请的省直医保患者至医保办领取《省直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鉴定(复审)申请表》;2、填写申请表:参保人员须准确填写申请病种,并请具有病种鉴定资质的医师按申请病种名称填写鉴定结论,同时签字盖章。(具体病种名称及鉴定医师见申请表)3、提交材料: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特病时,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已签字盖章的申请表、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鉴定标准对应的检验报告等相关支撑材料。4、申请生效:递交申报材料3-5个工作日后开始享受门诊特病待遇支付。5、病种复审:待遇期满的慢特病病种若需继续治疗请及时申请复审。6、变更定点: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可变更1次。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申请需要的材料:1、门诊慢慢特病申请所需材料:(1)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案前三页、相关病理检查报告单;(2)患者身份证复印件。2、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所需材料:(1)门诊收费票据;(2)门急诊费用清单或处方底方;(3)患者银行账户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4) 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综上所述,患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精神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员,或符合参保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疾病参保人员可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是得了慢性病,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住院病历复印件等,到当地医保那里,按照正规手续进行领取,批准后可以享受国家慢性病治疗待遇。法律依据:《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经办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申办程序(一)患有第三条规定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应将以下规定的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汇总:1.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2.个人填写的《江西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请表》。3.参保人员公民身份证复印件;4.按病种提供医学证明材料。既往就诊记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及检查、化验结果必须同时上报原件,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由原出具医院确认复印件与原件完全相符,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医院管理部门印章。5.申请多个病种的,必须按每个病种分别填写表格和准备以上相关材料(材料存在重复的必须复印),并按病种分别装订(按: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医学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多个病种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应选择在同一所医院。6.参保单位须对申请材料进行先行初审和编号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将个人材料和填写的电子版《江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请汇总表》,交省社保中心省直机关医保处后台办理登记手续,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将不予受理。(二)省社保中心汇总上述材料后,每月20日后组织专家审核以下内容:1.申请人资料是否完整、真实、一致;2.申请病种和病情是否符合规定。省社保中心对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并在省本级医保信息系统中添加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待遇身份,建立门诊慢性病数据库,待遇享受时间从获批之日起;获批的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及器官移植后抗排斥门诊慢性病患者,待遇享受起始时间放宽至我中心受理当月1日起。审核未通过的,通知单位经办人领回申报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第1种观点: 江西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规定为50%至70%,其中慢性病可达80%。报销前需先通过电子凭证或纸质凭证进行预结算。根据江西省医保局公布的规定,江西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0%至70%不等,其中对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覆盖最高可达80%,具体报销比例还与疾病种类、所在地区等因素有关。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超限报销,报销前必须先进行预结算。具体操作方式如下:一、电子凭证预结算。持医保卡和就诊卡到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或定点医药机构,通过电子平台进行预结算。预结算后,系统将生成结算明细,包括实际支付金额和医保报销部分的金额等。二、纸质凭证预结算。持医保卡和纸质结算凭证到签约的医疗机构,由医院工作人员进行预结算。预结算后,医院会提供一张结算清单,列出医保报销部分以及自费部分等明细。三、报销。在完成预结算后,医保系统会自动结算医保报销部分的金额。剩余部分可由个人自费或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进行补充。需要注意的是,医保门诊报销仅限于符合规定的项目,如非医保支付范围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门诊慢性病治疗能报销多少?根据江西省医保局规定,门诊慢性病治疗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0%,即便如此,仍需按照规定进行预结算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江西省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规定为50%至70%,其中对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覆盖最高可达80%,在报销前需按照规定进行预结算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合理利用医保报销,有助于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促进健康事业持续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门诊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门诊疾病治疗、药品、医用耗材、检查、诊疗等费用。费用结算方式包括实行先付费后结算和实行先结算后付费两种方式。

第2种观点: 江西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具体如下:1、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1)300元以下的,报销30%;(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2、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1)500元以下的,报销25%;(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3、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1)500元以下的,报销25%;(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4、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3)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报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3、诊断证明;4、出院证;5、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6、住院收费(如提供地方税务监制的民营医疗单位,须提供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文件,是复印件要加盖出台文件单位的公章);7、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综上所述,医保起付线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在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由病人自己负担;医疗费达到了起付线,那么会按照法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江西省医保报销比例是根据具体境况决定。医保的报销比例为:1、医保可以报销的额度为:报销额度=(医疗费总额-自费-自付-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大约在85%;2、如果超出基本限额,那么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商业医疗保险可分为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报销型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赔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住院次数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600元,参保职工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一次降低200元,最低不低于200元,医疗照顾人员的起付标准减半执行。报销比例:1、本地住院:三等乙级及以上医院报销90%,其它医疗机构报销92%(在职职工),三等乙级及以上医院报销92%,其它医疗机构报销94%(退休职工)。2、转外住院: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88%,退休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90%。门诊医疗费用报销:1、普通门诊:职工在本市门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整付医疗费用50%的现金其余部分,由治疗医院记账。2、外地就诊:就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现金垫付。3、特殊门诊:本人定点医院门诊就诊记账,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以江西省为例,跨省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但是需要提前备案,也就是异地就医备案。然后在选择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绝大多数地区可选择异地定点地区,在选择的地区中所有接入了异地就医平台的医院均可作为就医的医疗机构。然后在持卡就医,即办理入院手续时就应出示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需要在异地就医之前向本人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递交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目前,部分地区可由转诊医院向经办机构递交备案材料,协助参保人员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原已异地安置的人员,其单位一般会根据社会保障卡发放等情况批量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医保可以报销门诊费用的,医保的报销费用范围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三部分。不过门诊报销的比例相比起其他两项用要少一些。其中,门诊方面的门诊费用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包括皮下输液、静脉注射、静脉输液、肌肉注射等)、药事服务费用。一般情况下,门诊的报销比例在50%以下,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较少,大部分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或者是现金支付。住院和大病部分的报销比例大约在70%-80%左右浮动,根据参保人的连续缴费年限长短略有浮动,缴费年限越长,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越高。如果参保人没有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那么不管是门诊费用还是其他费用,都必须自行承担,无法报销。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2种观点: 江西省医保热线为079112333。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医疗保险的作用如下: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3、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4、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5、推进经济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第3种观点: 江西省本省异地就医报销50% 根据调查,江西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居民医保最高,是50%,职工医保最高是80%而对于报销都是针对于医保目录当中的药品。江西省内医保是联网的,所以医保目录都是一样的,所以不管是您在异地还是在本地实际上报销比例都一样,甲类药品百分之百报销乙类药品按比例报销相应的一些检查费用,有的是自费,有的是按比例报销的,所以最终的报销要以医院结算为准。1、门诊报销的比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2、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 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 90%。3、二次报销比例:“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 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法律依据:《江西省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条 参保居民发生的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居民补充医保按照不低于下列规定标准支付:医疗机构 支付标准一级 90%二级 85%三级 80%转外诊 70%

第1种观点: 江西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以下是江西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江西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为满足广大省本级机关医保参保人员尤其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需求。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江西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的知识,一起看看吧。2022年江西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江西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以下是江西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江西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为满足广大省本级机关医保参保人员尤其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需求,给省本级机关医保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就医服务,全省加大推进省本级机关医保异地就医工作力度,在实现异地安置人员在九江市刷卡即时结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目前已实现在九江、上饶、吉安、赣州、景德镇五个设区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即日起,九江、上饶、吉安、赣州、景德镇五个设区市的省本级机关医保异地安置人员,在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开通异地就医刷卡即时结算功能。参保人员凭本人医保卡可在五个设区市的39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14家定点零售药店刷卡即时结算。一、办理程序1、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含转诊转院和异地安置)申请。2、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发放江西省异地就医卡,并暂停本地医疗保险卡刷卡即时结算功能。3、凭江西省异地就医卡在选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办理就医手续,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支付的费用实行刷卡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交纳个人应负担的费用。4、经参保地审批患一类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因一类慢性病异地住院须由定点医院医保部门确认后按特殊住院办理入院。二、管理办法1、省内异地就医医疗待遇执行参保地办法,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选择和变更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延长异地就医时限均须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2、省内转诊转院时,异地就医卡仅开通住院刷卡功能,有效期为30天,因病情需要治疗超过30天的需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延长异地就医时限,否则系统会自动关闭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功能。3、省内异地安置时,异地就医卡为实名制,同步开通普通门诊(含药店购药)、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刷卡功能,有效期为一年。每年12月20日前,办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须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安置年度备案手续,经同意后开通下一年度的异地安置异地就医功能,否则系统会自动关闭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功能。参保人员执行参保地异地安置不变,原则上只能在选择开通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4、异地安置、转诊转院人员回参保地就医时,参保人员需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恢复使用参保地医疗保险卡手续,同时交回江西省异地就医卡。5、参保人员在异地就诊期间,如发生“江西省异地就医卡”丢失、损坏等不能使用的情况,可凭身份证到就医地最高级别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补办江西省异地就医卡。6、目前,省内异地就医暂时只开放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条件成熟时开放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发生进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费用回参保地按参保地管理办法进行零星报销结算。7、有单位负担报销的情况时,参保人员凭结算回单位报销单位负担部分。

第2种观点: 江西省本省异地就医报销50% 根据调查,江西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居民医保最高,是50%,职工医保最高是80%而对于报销都是针对于医保目录当中的药品。江西省内医保是联网的,所以医保目录都是一样的,所以不管是您在异地还是在本地实际上报销比例都一样,甲类药品百分之百报销乙类药品按比例报销相应的一些检查费用,有的是自费,有的是按比例报销的,所以最终的报销要以医院结算为准。1、门诊报销的比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2、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 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 90%。3、二次报销比例:“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 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法律依据:《江西省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条 参保居民发生的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居民补充医保按照不低于下列规定标准支付:医疗机构 支付标准一级 90%二级 85%三级 80%转外诊 70%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门诊报销的比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2、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 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 90%。3、二次报销比例:“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 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法律依据:《江西省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条 参保居民发生的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居民补充医保按照不低于下列规定标准支付:医疗机构 支付标准一级 90%二级 85%三级 80%转外诊 70%在参保年度内,居民补充医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不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含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居民补充医保参保年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年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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