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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买房的维修基金是干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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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时交的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的条件: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等。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十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2种观点: 公共维修基金在房屋交房前交,具体情况如下:1、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2、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维修基金使用条件:(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3)特殊使用,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而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当房屋转让时,房屋维修基金也会转移给新的产权所有人。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1、根据住房出售有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的条件: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等。房屋维修基金如何缴纳: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时交的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十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2种观点: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时交的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的条件: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等。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十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房屋时必须依法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其使用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一般是用于大规模维修。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买房费用明细 1、看房环节交诚意金/定金 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需要缴纳诚意金或者定金,用此来表明自己买房的意向。交诚意金的目的是购房者获得优先购买权或拿到优惠。如果没有选到合适的楼房,开发商应该将诚意金退给购房者。定金是购房者确定自己的购房意愿交的,表明房子被定下了,具有法律效力。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要的,开发商不会退还定金。 2、签合同环节交首付款 对于全款买房的人来说,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把房款一下子就交了。对于贷款买房的时候,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现交首付款。首付款大概多少呢照最低标准计算的话,在大部分城市买首套房只需要缴纳房价的30%就可以了。由于城市不同,首付比例也有所区别,具体的购房者可以向置业顾问咨询。 3、签完合同交贷款相关费用 购房者签订合同的之后就应该去办理贷款了,但办贷款也是需要一些费用的,这些费用包括评估费用、银行开户费用、公证费、保险费等,总额不是太多并且很多都不是必须交的。办理贷款手续比较麻烦,很多时候开发商会委托银行在售楼处办理业务,购房者可以直接咨询提供资料办理贷款就行。 4、交房环节物业方面的费用 很多的开发商会在交房环节要求购房者支付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缴纳,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业公布的为准。而房屋维修基金一般在房款的2%左右,具体参考当地标准。 5、办理产权证交契税和产权登记费用 有的时候开发商会帮忙代办产权证或代收契税,而有的时候要购房者自己缴纳,这个时候就应该清楚要交多少钱。首套房在90平米及以下的,购房者按照1%的比例缴纳就可以,如果超过90平米需要按照1.5%的比例缴纳。如果是二套房,小于等于90平米一样按照1%的比例缴纳,大于90平米的按照1.5%的比例缴纳。产权登记费用比较少,几块或者几十块就可以搞定了。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在房屋交付之前,业主就应该将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完毕。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方式有两种,首先业主可以自己直接存入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其次如果业主觉得自己交纳维修基金比较麻烦的话,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维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储备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公共部位是指建筑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物业维修基金在性质上属于专门用于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一类。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房屋时必须依法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其使用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一般是用于大规模维修。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买房费用明细 1、看房环节交诚意金/定金 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需要缴纳诚意金或者定金,用此来表明自己买房的意向。交诚意金的目的是购房者获得优先购买权或拿到优惠。如果没有选到合适的楼房,开发商应该将诚意金退给购房者。定金是购房者确定自己的购房意愿交的,表明房子被定下了,具有法律效力。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要的,开发商不会退还定金。 2、签合同环节交首付款 对于全款买房的人来说,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把房款一下子就交了。对于贷款买房的时候,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现交首付款。首付款大概多少呢照最低标准计算的话,在大部分城市买首套房只需要缴纳房价的30%就可以了。由于城市不同,首付比例也有所区别,具体的购房者可以向置业顾问咨询。 3、签完合同交贷款相关费用 购房者签订合同的之后就应该去办理贷款了,但办贷款也是需要一些费用的,这些费用包括评估费用、银行开户费用、公证费、保险费等,总额不是太多并且很多都不是必须交的。办理贷款手续比较麻烦,很多时候开发商会委托银行在售楼处办理业务,购房者可以直接咨询提供资料办理贷款就行。 4、交房环节物业方面的费用 很多的开发商会在交房环节要求购房者支付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缴纳,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业公布的为准。而房屋维修基金一般在房款的2%左右,具体参考当地标准。 5、办理产权证交契税和产权登记费用 有的时候开发商会帮忙代办产权证或代收契税,而有的时候要购房者自己缴纳,这个时候就应该清楚要交多少钱。首套房在90平米及以下的,购房者按照1%的比例缴纳就可以,如果超过90平米需要按照1.5%的比例缴纳。如果是二套房,小于等于90平米一样按照1%的比例缴纳,大于90平米的按照1.5%的比例缴纳。产权登记费用比较少,几块或者几十块就可以搞定了。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2种观点: 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商品住宅按照工程造价的5%-8%的支付,公房出售时按照2%支付,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房产出售的具体类型和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避免造成矛盾和纠纷。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上,一方面是需要基于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另一方面也需要基于房屋维修时所需要认定的破损情况来进行鉴定使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用处有如下:1、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即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的金额与住房公积金利息所得的收入都免征个人所得税。2、享受低息公积金贷款的优惠,职工在使用公积金购建住房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比普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很多。3、作为个人或家庭的其他补充资金。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内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清本息后退还职工个人并销户,作为养老金的补充。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国家和地方共同设立的住房保障基金,旨在帮助居民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有着诸多好处,包括提供住房贷款支持、缓解居民购房压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房屋时必须依法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其使用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一般是用于大规模维修。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买房费用明细 1、看房环节交诚意金/定金 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需要缴纳诚意金或者定金,用此来表明自己买房的意向。交诚意金的目的是购房者获得优先购买权或拿到优惠。如果没有选到合适的楼房,开发商应该将诚意金退给购房者。定金是购房者确定自己的购房意愿交的,表明房子被定下了,具有法律效力。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要的,开发商不会退还定金。 2、签合同环节交首付款 对于全款买房的人来说,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把房款一下子就交了。对于贷款买房的时候,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现交首付款。首付款大概多少呢照最低标准计算的话,在大部分城市买首套房只需要缴纳房价的30%就可以了。由于城市不同,首付比例也有所区别,具体的购房者可以向置业顾问咨询。 3、签完合同交贷款相关费用 购房者签订合同的之后就应该去办理贷款了,但办贷款也是需要一些费用的,这些费用包括评估费用、银行开户费用、公证费、保险费等,总额不是太多并且很多都不是必须交的。办理贷款手续比较麻烦,很多时候开发商会委托银行在售楼处办理业务,购房者可以直接咨询提供资料办理贷款就行。 4、交房环节物业方面的费用 很多的开发商会在交房环节要求购房者支付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缴纳,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业公布的为准。而房屋维修基金一般在房款的2%左右,具体参考当地标准。 5、办理产权证交契税和产权登记费用 有的时候开发商会帮忙代办产权证或代收契税,而有的时候要购房者自己缴纳,这个时候就应该清楚要交多少钱。首套房在90平米及以下的,购房者按照1%的比例缴纳就可以,如果超过90平米需要按照1.5%的比例缴纳。如果是二套房,小于等于90平米一样按照1%的比例缴纳,大于90平米的按照1.5%的比例缴纳。产权登记费用比较少,几块或者几十块就可以搞定了。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1种观点: 2022年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向售房单位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缴费标准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每个城市不尽相同。1、当商品房销售在进行销售的时候,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2、公共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是: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3、凡是在2009年12月31日之后竣工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不带电梯)为每平方米50元,高层住宅(含带电梯多层住宅)为每平方米70元,由业主交存到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公共维修基金与主体的不同规定1、购房人首期应该按照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3%来缴纳房屋维修基金。2、房屋的出售者应该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3、倘若是开发单位自用或者出租的房屋,应该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进行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条件。根据办法要求,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原则上不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确需使用的,须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维修工程结束后,物业管理企业须持维修工程结算及中介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2种观点: 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商品住宅按照工程造价的5%-8%的支付,公房出售时按照2%支付,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房产出售的具体类型和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避免造成矛盾和纠纷。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维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储备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公共部位是指建筑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物业维修基金在性质上属于专门用于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一类。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2种观点: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时交的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十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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