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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产假包括寒暑假吗周六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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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产假碰到暑假是可以顺延的。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2种观点: 一、教师产假158天包括寒暑假吗1、教师产假158天不包括寒暑假。原则上寒暑假对于学校教职工来说是由于工作性质安排的休息日,并不是国家法定假日,所以说跟产假没有冲突。只能按照产假休息,能不能对重叠的假期另外安排补假。由各学校视具体情况而定。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二、产假有多少天产假具体时间需要视情况而定:1、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各地方不同,学校规定也不一样。教师产假不包括寒暑假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假期间,其寒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请各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因此原则上寒暑假对于学校教职工来说是由于工作性质安排的休息日,并不是国家法定假日,所以说跟产假没有冲突。只能按照产假休息,能不能对重叠的假期另外安排补假。由各学校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2种观点: 一、教师的产假是多少天1、教师的产假天数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二、公司不给女职工发产假工资怎么办1、找公司协商:劳动者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与公司就产假期间的工资进行协商;2、寻求调解:如果双方之间矛盾复杂,双方之间无法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调解;3、申请仲裁:如果遵循上述解决方案,公司仍然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功,或者在达成了调解协议以后不愿意履行调解内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向相关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5、向提起诉讼:如果按照以上几种方法都无法实际解决问题,可以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公司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包括。女教师休产假时遇到寒暑假时可以顺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2种观点: 一、教师的产假是多少天1、教师的产假天数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二、公司不给女职工发产假工资怎么办1、找公司协商:劳动者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与公司就产假期间的工资进行协商;2、寻求调解:如果双方之间矛盾复杂,双方之间无法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调解;3、申请仲裁:如果遵循上述解决方案,公司仍然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功,或者在达成了调解协议以后不愿意履行调解内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向相关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5、向提起诉讼:如果按照以上几种方法都无法实际解决问题,可以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公司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女教师产假98天,包括寒暑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假期间可否延长寒假时间的问题,根据劳动部劳安字(19)1号文件精神和劳动部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假期间,其寒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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