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按照规定,手机号码过户是必须要本人在场的。如果号码是吉祥号码,则需要新老户主拿着身份证原件和SIM同时到移动自办营业厅办理过户;如果是一般号码,原则上也需要新老户主同时持身份证原件到自办营业厅办理。如果没有老户主,则需要连续三个月的缴费,每张不能低于100元,还有SIM卡,手机密码去自办厅办理过户。手机过户需要以下办理条件:1、双方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移动营业厅,必须是自有的营业厅,就是带沟通100字样的营业厅办理;2、号码必须为正使用状态;3、 过户保留原客户的服务功能、套餐、业务(含梦网业务)与优惠方案,如要取消或变更,需重新办理;4、新客户只能为个人客户,且在新客户名下,最多只能拥有10个已办理身份证件确认号码,超过10个不再作为新机主办理过户业务。还有一种情况是本人无法到现场的。比如南京有一位网友就经历过,因为哥哥过世了,他想让哥哥的手机号过户给自己,但工作人员坚称,过户需要双方本人到场,死亡证明是过不了户的。网友们纷纷谴责工作人员不近人情,因为过世的人根本无法本人到达现场,就算到了你也不敢给人家办理吧。但是从理性的角度上来看,工作人员也是遵守了相关的规则制度。你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有人拿着伪造的证明来要求过户,工作人员给办理了,后续如果出现什么问题,那就是工作人员的失职了。所以如果你本人有手机号码过户的需求的话,最好是本人到达现场,严格按照流程办理,也不必给人家添加不必要的麻烦。
第3种观点: 手机号码过户时需要过户双方带上身份证原件到号码归属地营业厅进行办理。 1、手机不欠费,未结清的费用需要结清后方可办理; 2、参与带有过户条件的优惠活动到期后才能办理; 3、办理过户后,网上营业厅将不能查询到过户之前的通话记录、话费信息等,因此,如果有需要,应当在过户之前将这些信息下载后进行保存; 4、在过户之前应当变更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和网络账号所绑定的手机号码,以免影响以后的使用。
第1种观点: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过户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具体还要根据情况提供其他材料。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并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法律分析房产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1、过户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3、房屋的产权证明;4、土地使用权证;5、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比如房屋买卖合同;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拓展延伸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房屋过户是指将房屋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法律行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并需注意一些事项。首先,购房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贷款手续(如有需要)。接下来,买方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过户申请,并提供必备的材料,如身份证、房屋证明等。同时,买方还需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办理过户手续期间,买卖双方应密切关注办理进度,并及时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办理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相关文件和收据,并注意核对各项费用是否准确。最后,过户完成后,买方需及时办理房屋的权属变更手续,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转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一项繁琐而重要的任务,需谨慎操作,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结语房产过户是一项繁琐而重要的任务,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同时提供必备的材料。购房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贷款手续。买方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过户申请,并缴纳相关税费。在办理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办理进度,及时沟通解决问题。注意保管好相关文件和收据,核对费用准确性。最后,买方需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办理房屋过户需谨慎操作,确保顺利完成。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3种观点: 房产过户手续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及相关文件,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并答复,核实成交价格、勘查评估,缴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最终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法律分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拓展延伸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房产过户是指将房屋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法律行为。办理房产过户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和注意事项。首先,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这包括办理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契税缴纳等。同时,还需注意核实房屋的产权证明、查封情况、有无纠纷等。办理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此外,还需注意避免中介费用过高、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条款等。办理房产过户需谨慎,确保交易顺利完成,保护自身权益。结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双方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对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答复。随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核实成交价格,并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在缴纳相关税费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核发过户单。办理完成后,双方当事人凭过户手续可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双方需注意遵守法律法规,核实房屋产权证明和纠纷情况,避免中介费用过高,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以保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民用户需提供以下材料:1.新、原户的身份证明资料;2.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3.办理银行划扣电费还需提供新账号的开户人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4.如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非居民用户需提供提供以下材料:1.新、原户的身份证明资料;2.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3.办理银行划扣电费还需提供新账号的开户人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4.如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非个人用户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2种观点: 电过户需要带的手续如下:1、新户的身份证明资料;2、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3、如需办理银行代扣,还需提供交费资料;4、非业主本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5、用电设备清单;6、如无法提供旧户主资料,缴清电费按新装提供资料办理,并提供“客户声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电过户的流程是什么1、一户一表的住房在住房所在地的电业公司办理过户;2、需要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更名后下次交电费时在电业公司缴纳一次电费,带着单子到银行签订代扣协议,不需要原房主的资料;3、不是一户一表的住房,需到居委会/物业,办理更名手续,有的需要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通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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