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异同点
异处:
1. 核算基础不同:成本法是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基础进行核算,主要关注投资成本的确认和计量。而权益法则是基于被投资方的账面价值进行核算,侧重于反映投资在被投资方资产和权益中的份额。
2. 投资收益确认方式差异:在成本法下,只有当被投资方宣告分配利润或利息等收益时,投资方才会确认投资收益。而在权益法下,投资方需要根据被投资方的盈利或亏损情况,按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或损失。
3. 投资风险的承担不同:成本法认为投资成本与收益之间风险较小,更注重投资的安全性;而权益法则强调风险与收益并存,更能体现投资的真正价值。
同处:
1. 长期性投资属性一致:不论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它们都是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方法,反映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长期经济利益的享有情况。
2. 会计目标一致:两种方法的会计目标都是提供真实、公正的投资信息,帮助决策者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
详细解释:
成本法是在股权投资发生时,按照投资的实际成本进行会计核算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拥有较小股份或不参与经营管理的投资方。当被投资企业分红时,投资方才会确认投资收益的实现。这种方法侧重于保护投资者的资本安全。
权益法是一种更强调资本保值增值的核算方法。投资方需要根据被投资企业的权益变动情况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种方法更适用于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方。它不仅关注投资成本,还关注投资的增值潜力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通过及时调整账面价值来反映投资的真正价值,帮助决策者做出更为准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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