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犯罪,即通过欺诈手段获取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贷款,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涉嫌以下情况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取得贷款总额一百万人民币以上的;
(二)造成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直接经济损失达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虽然未达到前述金额要求,但多次进行此类行为者;
(四)此外,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也需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