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私分罚没财物罪可以追究哪些刑事责任

私分罚没财物罪可以追究哪些刑事责任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私分罚没财物罪可追责的刑事责任如下:
对于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非法分配国有资产给个人且数额较大者,对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若数额巨大,则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如有类似行为,亦应按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